22日晚間,李天一案律師蘭和在博客發(fā)布文章《李天一案中案》,對此前網(wǎng)絡傳言李天一父母李雙江與夢鴿工作受其影響作出回應,稱都是空穴來風。并強調,自己在法庭上強烈要求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已得到法院落實!皷|方網(wǎng)”7月22日21時訊。
這消息恰如在滾油鍋里撒上一把鹽,使公眾再一次繃緊了神經(jīng)。該案為啥一波三折迷霧重重?一起原本普通的案件,因為主角父母的身份而變得撲朔迷離,從開始的“李某某”是否成年的質疑,到“幾位小伙伴”的背景傳說,到新詞“輪流發(fā)生性關系”、再到如今的嫖娼敲詐之說…再到司法機關的定性立案、律師的爭執(zhí)、媒體的炒作,以及如大潮般涌來的公眾口水,讓該案成為了一場曠日持久、勝負未卜的戰(zhàn)役。人們不竟要問,李某某一案到底有啥貓膩?到底是誰說真話誰說假話?權威部門為啥集體失語?任由雙方律師左右案件的進程?挑戰(zhàn)公眾的神經(jīng)和法律的威嚴?
按照李方律師的說法,法院已落實賣淫罪的調查,如果情況實屬的話,那無疑是法院采信了李方律師的賣淫嫖娼之說,對公安和檢察機關的強奸輪奸定性持懷疑態(tài)度,將重新進行調查。是否可以理解為,原來的定性有可能被推翻,案件甚至會出現(xiàn)驚天逆轉,司法機關又造成一起新的冤假錯案。李某某說上天去也只能受到行政拘留和罰款處理,那么對方楊女士將以賣淫和敲詐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接受法律的審判。而被自打耳光的不僅是楊女士和律師,還有公安和檢察機關、以及大眾和媒體。
但是話又說回來,這只是李某某律師的一面之詞,權威部門法院還沒有證實這種說法。我想既然事情已到了這一地步,當事法院有必要出面說清楚,這又不涉及機密,是否落實賣淫罪的調查?有啥不可以說的,任由一方律師發(fā)布,惹得公眾質疑和抨擊。再就是公安和檢察部門也可以在不涉及機密的情況下公布一下定李某某等強奸和輪奸理由和證據(jù),誰有罪誰無罪,要相信社會公眾和媒體會有一定鑒別能力的。
當然,該案最后判決如何,法院最有發(fā)言權,其他的說法都不作數(shù),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雙方都不是贏家:不論結局如何,李某某是問題少年是鐵板釘釘不容置疑的,根據(jù)其一貫表現(xiàn),再加之這次不論是強奸還是嫖娼,反正都不是光彩的事。而報案人楊女士在本案中也非贏家,身心受損、名譽受損,也許會給自己今后人生的路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甚至連司法機關、大眾和媒體都到一定的影響,究其原因,固然有案情較為復雜,偵查和審理難度較大等原因,但是也與權威部門沒有及時發(fā)布信息和加快查審進度有一定關系。
因此,我們建議,法院能排除一切干擾,本著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的準則,盡可能的加快審理進程,公正判決,從而還原案件真相,給當事人、社會公眾和媒體一個交代。我們翹首以待。至于在該案中誰在說假話涉嫌誣陷等罪名,那將是另案處理的事了,在此不必多說。